治疗高血压时选择药物的基本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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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血压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

一、个体化原则

每个高血压患者的病情都不尽相同,所以治疗应因人而异,体现个体化的原则。

1. 年龄:老年人及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患者(收缩压增高、舒张压不高)使用的降压药的剂量不宜太大,降压速度不宜太快,应逐步将收缩压降至140mmHg以下,舒张压降至90mmHg以下。

2. 性别:雌激素可能会对盐敏感者产生影响,因此女性高血压患者对利尿剂及β受体拮抗剂可能更敏感。

3. 病情:对于有并发症的患者(如冠心病、脑卒中、肾脏疾病、糖尿病等),降压药的选用及治疗方案应进行个体化,区别对待。

4. 受教育程度及对疾病的认知:高血压患者对自身疾病的认识及对治疗方案的了解和掌握程度,可能会影响其服药的依从性,进而影响降压效果。

5. 经济承受能力:不同患者经济条件不同,用能承受的药物价格也不同。应选用既安全有效、副作用小,同时又能让大多数患者都能承受的药物。

二、小剂量开始原则

使用降压药时,应从小剂量开始,优先选择长效制剂,逐步增加剂量,若降压效果仍不理想,再考虑是否换药或联合用药。

三、优先选择长效制剂原则

长效制剂覆盖全天24小时血压控制较好,可防止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。短效制剂由于起效快,持续时间短,很难做到持续24小时平稳降压,故一般不作首选药物。若经济条件差或不宜服用长效制剂的患者可适当选用短效制剂。

四、联合用药原则

若单药治疗不能有效控制血压时,应及早采取联合用药方案。联合用药可提高降压效果,减少不良反应。目前主张优化的联合治疗方案是: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(ACEI)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(ARB)联合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或长效钙拮抗剂(CCB)。